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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检察院周永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8-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724,收芦字〔201757号文件,《中共芦溪县委关于潘满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芦溪县检察院周永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杨启友同志任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县总工会副主席(正科)职务;罗新萍同志任人民检察院政工科长;邓文韬同志任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会委员、副科级检察员职务;免去刘兴萍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职务,宋志清、李新明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肖存飞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欧阳永辉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职务,张雪梅同志的县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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