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以来,芦溪县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多项措施,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目前,我院成功办理了3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办案力量。院党组召开会议,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民行科、侦监科、控申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非诉执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确保了活动有效开展。
二、积极走访调研,摸排案件线索。经常性的走访国土、环保、林业、市场监督管理局、仲裁委等行政部门,了解掌握了相关单位申请执行案件的情况,并对到期未申请的案件进行了监督,及时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依法进行监督,确保及时高效。结合芦溪本地行政执法及法院非诉案件执行情况,围绕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和热点问题,确定本地区专项活动的监督重点。主动与行政机关、法院沟通,积极取得了人民法院的支持与配合,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