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进一步贯彻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促进矛盾化解。近日,芦溪县检察院就一起刑事申诉案件举行了公开答复会,邀请县委政法委、源南乡新下村村委会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同时为贯彻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制度,还特邀律师共同参与此次公开答复会。此次公开答复会,以公开促进公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案系受害人不服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申诉人认为原案件犯罪嫌疑人构成危险驾驶罪,应追究刑事责任。经我院立案复查后,认为原案件适用法律正确,犯罪嫌疑人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但是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申诉人的释法说理工作不够深入。考虑到两名申诉人对原处理决定有较大争议,释法说理有一定难度,为切实消除申诉人疑虑、提升办案公信力、增强答复说服力,我院决定公开答复申诉人。
案件受理以来,承办人对该案开展了详细的审查工作,同时多次与申诉人进行沟通,了解其实际诉求及困难,走访被申诉人,对其进行法治教育,督促其依约履行赔偿义务,并与法院执行局就该案执行事宜进行沟通协调,为案件公开答复做好了充足的前期准备。
公开答复会上,首先由案件承办人介绍案件复查情况,阐述案件事实、原处理决定和法律依据,宣读《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随后县委政法委、律师、申诉人所在村村委会主任等受邀代表逐一发表对案件的看法。整个答复会围绕案件焦点问题进行讨论,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法作出了维持不起诉决定。最后,申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同意并签收了《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
公开答复会,既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又保障了人民群众正常表达诉求的权利,为公正处理案件、化解信访矛盾提供了平台、打好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