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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欣:追踪电子证据的女“猎手”
时间:2016-08-22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人物档案】赵欣,1983年10月出生,从检10年来,先后荣获河南省“检察技术先进个人”“青年岗位能手”“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称号,两次在全国检察技术培训班上做典型经验发言,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多次被最高检刊物、专业技术杂志等刊发。

  2016年5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电子取证与信息化培训班上,河南省新乡市检察院技术处的干警赵欣面带微笑、语速流畅地介绍着电子取证工作经验,每当台下掌声响起时,她的脸上都会闪过一丝难掩的自豪。

  十年前,赵欣大学毕业考进新乡市检察院,计算机专业出身的她被分配到了技术处,如今,她已成长为河南省首批电子证据鉴定人和新乡市电子证据实验室负责人。

  为电子证据“正名”  

  据赵欣回忆,她第一次利用电子数据协助办案是在2007年年初,不过那个时候,电子证据属于视听证据的一种,还没有“名分”,在案件办理中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而真正把她带进电子证据这片广阔领域的是随后而来的“第四届鄂、豫、皖、湘、赣五省检察机关物证技术学术交流会”。

  为了参会,赵欣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翻阅了上百篇技术论文和电子书籍,向专业领域的多名教授、前辈请教,收集整理了几万字的笔记,在此基础上以《给电子证据一个“名分”》为题成文,该文被大会评为优秀奖,她本人也受邀进行了大会发言,从此,这个脑瓜灵活、敢想敢干的姑娘有了新的想法:电子证据大有可为。

  然而,当时电子证据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基本空白,一切从零开始,谈何容易?收集资料、撰写可行性报告,她通宵达旦;深入厂家考察设备、沟通软件设计,她四处奔波……经过两年筹备,2010年,新乡市检察院电子证据实验室建成。至今,该实验室已运用电子取证技术参与办案150余件,提供案件线索100余件,在多起案件的侦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蛛网型数据”抓罪证  

  2014年中旬,赵欣参与办理了一起医疗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负责该案的电子取证工作。拿到办案人员送来的硬盘、手机、移动硬盘、掌上电脑、U盘等18个电子介质后,她用30多个小时恢复固定出8万余条电子数据,并整理出一份脉络清晰、层次分明的电子数据分析报告。据此报告,办案人员不仅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受贿的实证,而且根据电子信息的关联挖出了窝串案8件11人,在社会上引起巨大震动。该案也获评当年“新乡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

  电子证据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得益于赵欣创新性提出的“蛛网型数据”理念在实践中的运用。她综合利用手机取证技术、硬盘克隆、数据恢复技术、综合分析、数据搜索技术等多种电子取证技术手段,提取、恢复、分析出案件相关数据,再利用关联分析、数据碰撞等技术形成脉络清晰、层次分明的“蛛网型数据”,借此更快更准地发现和追踪有价值数据。

  为了不断探索电子取证规范化建设,赵欣总结多年电子取证学习心得和实践经验,编撰了《电子证据勘验实用手册》,并多次为自侦部门授课,提升电子证据现场勘验水平。她所制作的新乡市电子取证规范卷宗表格范本,得到全国检察机关同行的认可,很多远在辽宁、连云港、山东、江苏等地的检察技术人员都纷纷向她咨询取经。

  家里多出“一口人”  

  2016年7月27日凌晨4点,新乡市中心医院急诊室跑来一家人,丈夫因痛风脸色苍白,而牵着孩子跑前跑后,脸上满是焦急和愧疚的妻子,正是赵欣。原来,在前一天傍晚,赵欣接到紧急任务,凌晨2点多,一直埋头工作的她接到丈夫的电话,但由于专注眼前的工作,她脑中充斥着一堆数据,只是嗯了几声就挂了电话。直到凌晨3点半,赵欣回到家才发现丈夫痛风发作。

  赵欣说:“干了这么多年的电子取证工作,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迷上它的,就好像一些编程的人,埋头对着一堆数据,却始终孜孜不倦。”赵欣的丈夫对此也是深以为然,他戏称他们家有四口人:电子证据、女儿、自己和赵欣,他说妻子只要一钻进工作就什么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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