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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让“太平官”不再好当
时间:2016-08-23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当“太平官”也是一种腐败

  “太平官”: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回避矛盾不敢负责,凡事凭“经验”办事、按“套路”出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疲疲沓沓混日子。 

  “太平官”对国家各项事业发展造成的危害不比贪污腐败小  

  “腐败”,并不一定要“收钱”。“不收钱不办事”也是腐败。一位历史学家说得好,中国千年封建,官场最“秘诀”处,在于一个“推”字。衙门之间推诿扯皮,上下之间闪烁其词,当了官儿尸位素餐,遇到事情绕开撇清。

  “为官不为”是“平安着陆”的一个口诀,既可以避免“做得多错的多”,也可以躲过“拉帮结派”的夹击。公务员管理一直以来是终身制,体制的弊端只要不是原则性错误,组织部门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得过且过”的官场生态一度蔓延,“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官员的观念和心态。

  

  “怕政”、“懒政”、“庸政”是“为官不为”的三大表现  

  一是畏首畏尾,不敢为,是为怕政。反腐重拳之下,官场气氛一时肃然。一些官员抱着“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自保逻辑,认为事情做得多、动静大必然要把自己推向公众的眼前,生怕重蹈覆辙,被“揪出来”,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而乌纱不保,因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消极怠工,不敢作为。

  二是能拖则拖,不愿为,是为懒政。对于自己分内的职责,有的官员假借“简政放权”之名“简政弃权”,能不办则不办,能推脱则推脱,想着法子绕道而行,不愿作为。

  三是厌研怠学,不会为,是为庸政。在思想观念上,有的官员疏于前沿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排斥理念的更新,多做眼花缭乱的纸上功夫,却不开展实际调研,在做事方式上,善搞“一刀切”,当现实情况复杂牵扯多方利益时,简单粗暴的思维易致利益冲突而徒增社会风险。

问责14式 释放法规制度的力量

  《问责条例》针对各类具体问题明确规定了14种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公开道歉、诫勉谈话、组织处理、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辞职、免职、降职、党纪军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 

  频谈“问责” 源于民归于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在习近平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当中,“责任”二字出现频率极高。

  

  《问责条例》实施后首个问责通报出现 

  2016年7月25日,河北省邢台市通过其官方微博“邢台发布”播报了追责情况:为严肃工作纪律,促进工作落实,日前,邢台市委研究,对此次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工作不力的王快镇党委副书记郭同恒做出停职检查决定,并进行调查,分清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责。

  失责必问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问责让“太平官”张嘴吃药

  将“太平官”当做一种“腐败”来整饬 

  一是加大监督力度。纪检部门除了要坚持监督官员贪污腐败犯罪等行为,还要严格考察领导干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明确把官员“无作为”当做贪污行为,对于不达标的,给予严厉批评,并督促其按期完成。

  二是继续完善考核制度。每月一大考核,每周一小考核,不怕麻烦,事无巨细都进行考核,鼓励领导干部开拓创新新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三是官员自身要树立“干一行做好一行”的理想信念。加强自我监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的需求,不拖延,不推诿,能马上做好的必须当时做好。

  四是加强自身修养。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视“太平官”为一种贪污,积极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出智出力,积极为服务群众献计献策。

  

  问责不作为“太平官”要打在痛处  

  惩治干部不作为要下“猛药”,让“太平官”不能再太平。既要完善制度设计让干部放下顾虑,也要用严格问责倒逼干部真抓实干。这就需要细化岗位职责,做到奖惩分明、奖优罚懒。另外,也要将干部作为和能上能下机制有效衔接,把不作为的问责“板子”打到痛处,让庸官昏官挪出位子,让有所作为、愿意作为的干部有位子。

  从长期来看,问责干部不作为还要形成督查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好各地现有督察队伍,形成层层督查;查处的问题和整改进展,也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让群众参与监督。唯有如此,广大干部才会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热情,主动去破解改革发展中的难题,不断造福于广大群众。

结语

    问责无疑是想让“太平官”张嘴吃药,然而有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础,却也不能忽略“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一贯作风,有了惩处的作为保障,也需要有教育作为主导,只有双管齐下,才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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