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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龙:良心活就得“较真儿”
时间:2016-12-13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老余,又在较真儿呢吧?”“这案子有疑点,不较真儿哪能行?”一大早,在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大门口,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正在和一位陌生人辩论。这名老者叫余龙,是内乡县检察院技术科科长。

  1983年,24岁的余龙从南阳市某医院辞职进入内乡县检察院,33年来,他先后主持或参与法医学鉴定千余件,无一差错;开展技术证据审查案件1200余件,发现和纠正原鉴定错误30多起。这个工作成绩,大家都说是余龙较真儿的结果,余龙却说:“鉴定这活就得‘较真儿’。”这里不得不讲起一件因为余龙的“较真儿”,盗窃嫌疑人被无罪释放的故事。

  2014年6月,内乡县村民马某等4人盗窃紫薇树案被提请批捕。“一棵紫薇树价值2000元?这不大可能吧!”余龙用怀疑的目光对办案检察官说。

  从公安机关侦查卷宗中提供的被盗树木的照片看,鉴定意见是环绕树的根部,测出直径20公分,不符合从树干腰部测直径的常识。“物价部门可能不具备专门对林木鉴定的资质,被盗树木的价值鉴定可能虚高,我们必须重新鉴定。”于是,余龙就与办案人员顶着酷暑,驱车100多公里赶往案发地对该树进行了测量,发现该树腰部直径只有12公分。随后,他们又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专家对该树重新鉴定,最后鉴定价值为850元,认定该树价值达不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最后,公诉部门采纳了该鉴定结果,马某等人盗窃案被依法撤销。

  多年来,余龙在工作中遇到过医疗纠纷案、被损产品纠纷案、民间借贷纠纷案等各种案例,双方经常是互不相让,难解难分,而到底谁有理,他从不盲从,而是认真进行鉴定。

  2015年5月,被告人王珏(化名)与王友军(化名)因财务问题产生矛盾,两人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王珏将王友军的耳朵咬掉一块。公安机关先后两次对被害人王友军进行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第一次为轻伤,第二次为重伤。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后,余龙对该案的技术证据进行审查。他先后两次用米粒纸对王友军的耳廓损坏程度进行拓印,发现损坏程度占全部耳廓的20%左右,没有达到耳廓损坏程度超过50%以上才构成重伤的要求,认定王友军的受伤程度是轻伤。

  但被害人王友军不能接受这一结果,说公安鉴定是重伤到检察院又变成轻伤,肯定检察院的鉴定人员与嫌疑人有人情,扬言要上访。也有人私下里说:“余科长,这事我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这个包袱踢给公安算了。”余龙却说:“干技术鉴定,就是让事实说话,咱维护的是公平正义,别的我一概不理。”

  随后,余龙提出在公开听证会上,让王友军自己找一位懂法医知识的朋友来当面向他阐述重伤变轻伤的理由。最后,王友军心服口服,再不提上访告状的事了。

  2014年底,河南省检察院举行全省检察机关鉴定人出庭质证竞赛活动,余龙代表南阳市检察机关出庭参赛,面对公诉人、专家证人和律师的组合攻势,余龙从鉴定依据的法律文书和专门理论对鉴定意见进行深入浅出的说明,准确回答了质证人的发问,最终被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十佳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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