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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乡镇敬老院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时间:2022-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食品安全  养老机构  巡回听证  回头看

  【基本案情】 

  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牵动着社会大众的心弦。2021年5月芦溪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芦溪县院)对辖区内10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调查走访。重点检查养老机构食堂许可资质、供餐食谱、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公示、食材来源、餐饮具洗消等情况,发现这些养老机构食堂不同程度上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未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未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等问题,给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带来安全隐患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

  一是能动履职,摸排线索芦溪县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要求,因地制宜在全县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确保老年人吃的放心、家人安心。通过现场调查、询问食堂负责人、听取老年人意见等方式,查明养老机构食堂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管理的情况,遂于2021年5月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

  二是巡回听证、精准监督。研判,芦溪县院发现民政、市监和乡镇人民政府对上述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问题均负有监管职责,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为更好地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办案质效,芦溪县院2021年6月敬老院召开巡回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3人担任听证员,民政、市场监管、乡镇民政所长和敬老院院长参加听证会。现场查看和听取检察机关介绍后,听证员一致认为行政部门存在履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应当依法督促履职。会后,芦溪县院通过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向上述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切实保障养老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三是督促履职、跟进监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养老机构食堂管理专项行动,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推动全县养老机构全面整改,部分食堂还进行了升级改造优化。针对某敬老院法人证书未变更,导致食品经营许可证长期无法办理一事,芦溪县院实行“点对点”监督,推动乡镇会同养老院及时变更法人证书,再到市场监督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021年9月,芦溪县院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再次进行走访,发现食堂卫生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情况得到有效改善

  办案效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我国逐渐向老龄化社会迈入,食品安全问题关乎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加强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显得越来越重要。检察机关在履职中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提升养老人员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实现政治、法律和社会“三个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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