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正风肃纪,促进全院工作廉洁高效运行,芦溪县检察院纪检监察室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建立“一月一通报”机制。“一月一通报”机制是指在本院的考勤督查制度、会风会纪督查制度、工作纪律督查制度等基础上,对所有督查结果进行梳理汇总,于次月初发出一份工作考勤督查情况通报。
院纪检组监察室按机制要求,对所有督查情况进行每日一统计、一月一汇总。无问题报情况,有问题报问题,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通报,确保了全院各项工作平稳高效运行。
今年三月份以来,纪检组监察室充分利用通报机制,进一步发挥纪律监督职能,特别是针对“怕、慢、假、庸、散”等不良习气,敢抓敢管、真抓真管、敢于通报,使全院的工作作风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