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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三季度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时间:2022-10-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细。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芦溪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2022年第三季度,全院干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6件,比上一季度增加33.3%。其中,院领导记录报告12件,占比75%;部门负责人记录报告3件,占比18.7%;一般干警记录报告1件,占比6.3%。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有力抓手,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促进和保障检察权依法依规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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