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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8-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县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议案。

2、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

4、对本县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对本县的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检察机关刑事赔偿事项。

7、开展检察技术工作。

8、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10、开展检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开展检察宣传工作。

11、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范围的单位共1个。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42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41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年末实有人数为68人,其中在职人员54人(行政人员35人,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12人),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080.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69.6万元,较上年下降43.09%;本年收入合计1010.89万元,较上年增长23.41%,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缴的非税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所以今年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1080.4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080.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14.42万元,较上年增长4.88%,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员额检察官及辅助人员调资;年末结转和结余166.07万元,较上年增长138.6%,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结余和财政下拨13月工资较晚。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全部为基本支出914.4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4.56万元,决算数为91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3%;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66.07万元,预决算差额105.93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告》要求,本部门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8.59万元,决算数为81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收支年初预算数为49.81万元,决算数为4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21.69万元,决算数为21.69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0元,决算数2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47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483.36万元,较上年增长34.33 %,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员额检察官及辅助人员调资;商品和服务支出175.39万元,较上年下降5%,主要原因是: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告》要求,本部门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压减了一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5.67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8.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在社保局发放,未纳入本院支出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84万元,决算数为10.07万元,完成预算的32.65%,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4.1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32%,决算数较上年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今年完成了几个全市性的接待任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84万元,决算数为8.49万元,完成预算的32.86%,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39.78%。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了车辆数,加上做好了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从而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39万元,比2016年减少9.21万元,降低5%。主要原因是:各项公用经费都有相应缩减。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3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决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1)“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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