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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10-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县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议案。

  2、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对本县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4、对本县的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5、受理控告、申诉和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求助申请;受理扫黑除恶、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的线索举报。

  6、对本县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或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7、开展检察技术工作。

  8、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9、开展检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开展检察宣传工作。

  10、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本部门无下属二级机构。

  本部门内设股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本部门2020年年末职工人数50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4人;年末其他人员16人(聘用制书记员9人,其他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芦溪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各1457.72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减少43.86万元,降低2.92%,主要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文件精神。

  年初结转和结余180.97万元,较2019年减少5.39万元,下降2.89%;年末结转和结余109.00万元,较2019年减少71.97万元,下降39.77%,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结余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76.75万元,2019年减少38.47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较上年正常略减。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1.21万元,占99.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55万元,占0.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48.72万元,2019年增加28.10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略增;

  其中:基本支出1348.7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452.17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100.59元,增长7.44%,主要是因为减少了其他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3.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3.75万元,增长14.86%,主要是因为减少了其他收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3.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1万元,占1.10%;公共安全(类)支出1232.44万元,占91.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83万元,占3.11%;卫生健康(类)支出23.88万元,占1.78%;住房保障(类)支出30.21万元,占2.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0.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4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未申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14.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等。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90.51万元,支出决算为53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项目发生变化。

  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87万元,支出决算为69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3.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项目发生变化。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73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核算基础有变化。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28万元,支出决算为4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1.84万元,支出决算为2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0.21万元,支出决算为3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3.1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78.14万元,较2019年增加156.49万元,增长3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略增。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1.58万元,较2019年增加80.92万元,增长57.53%,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19年、2020年的巡防经费和扶贫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6.65万元,较2019年增加37.83万元,增长9.73%,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司法救助资金和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

  (四)资本性支出16.80万元,较2019年减少101.49万元,下降85.8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文件精神,只更新必要装备,不新增装备。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6.63万元,完成预算的55.25%,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73万元,下降9.9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数据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55.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规定,与上年相比减少0.02万元,降低1.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预算的55.3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与上年相比减少0.71万元,降低11.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0万元,占16.5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3万元,占83.4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5个、来宾210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来本院调研、本院接受巡察工作等。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3万元,主要是公车保险、维修和燃油等,截止2020年 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14万元,降低4.08 %。主要原因是:在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同时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文件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23%。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芦溪县人民检察院”等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3.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分结果等级为优。保障了本部门在职人员36人和其他人员16人(聘用制书记员9人和临时工7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了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完成了市院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无。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无项目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组织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组织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组织业务工作开展,用于培训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为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为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为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为按国家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为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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