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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县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议案。

2、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对本县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4、对本县的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5、受理控告、申诉和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求助申请;受理扫黑除恶、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的线索举报。

6、对本县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或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7、开展检察技术工作。

8、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9、开展检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开展检察宣传工作。

10、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本部门无下属二级机构。

本部门内设股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本部门2021年年末职工人数50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16人(聘用制书记员9人,其他人员7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芦溪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410.5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9万元,较2020年减少71.97万元,下降39.77%;本年收入合计1301.55万元,较2020年增加24.80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略增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287.52万元,占98.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03万元,占1.0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410.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10.55万元,较2020年增加61.83万元,增长4.5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略增;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10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财务统管改革年底无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10.5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396.52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53.35,降低3.97%,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文件精神。

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8.73万元,决算数为139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1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10.72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入项目发生改变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2.96万元,决算数为116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58%,主要原因是:收入项目发生改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37万元,决算数为5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4%,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增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15万元,决算数为3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25万元,决算数为3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6.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35万元,增长3.97%,主要是因为财务统管年末无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6.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72万元,占7.93%;公共安全(类)支出1169.25万元,占83.7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15万元,占3.81%;卫生健康(类)支出33.15万元,占2.37%;住房保障(类)支出30.25万元,占2.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8.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9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12%,与年初预算安排数的差额主要是预算项目发生了变化。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7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和政府性奖励等。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14.96万元,支出决算为53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检察职能发生变化无非税收入。

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61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检察职能发生变化无非税收入。

4、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司法救助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33万元,支出决算为4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干警退休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56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3.08万元,支出决算为2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0.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0.25万元,支出决算为3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6.5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75.89万元,较2020减少2.25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是:正常微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4.84万元,较2020年增加83.26万元,增长37.58%,主要原因是:新增司法救助等费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9.18万元,较2020年减少137.47万元,下降32.2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抚恤金和政府性奖励等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126.61万元,较2020年增加109.81万元,增长653.63%,主要原因是:更新公务用车、新机房升级项目和智能公开听证室项目等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6.21万元,完成预算的22.18%,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42万元,下降6.3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数据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40.33%,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11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提级巡查回头看工作等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规定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2批,累计接待24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上级院调研指导工作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提级巡查回头看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数据无变化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务统管工作交接问题,跨年办理手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54万元,下降9.76%主要原因是更新公车费用有所下降年末公务用车保有4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41万元,增长195.43%,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07万元,增长80.99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文件精神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了检务保障信息化机房升级和智能公开听证室等项目建设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4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6.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分结果等级为优。保障了本部门在职人员36人和其他人员(聘用制书记员15人和临时工5人)20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了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完成了市院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无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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