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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专题报告
时间:2020-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以来,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抓落实,落实基层党建“三化”,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组织力和战斗力。

一、工作情况

(一)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院党组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不断增强抓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状》,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六责联动”机制,明确党组书记是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管党治党直接责任,党支部委员要协助支部书记抓好支部建设。

做好标准化建设。完成党支部换届,配齐配强支委班子。2017年7月,经县直机关工委批准同意,将原有1个党总支和4个党支部合并为1个党支部,同月选举支委班子成员5名,并根据工作岗位调整划分5个党小组,合理安排党员教育管理工作。2020年6月,完成支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为党支部书记、检委会专职委员为组织委员,部门年轻骨干担任支委委员,不断优化党组织建设、激发党组织活力。

落实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三述三评三票决”要求发展党员。2016年以来,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4人,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列为入党积极分子4人,转为正式党员1人,发展预备党员3人。3名党员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党员被评为优秀党员,院党支部获评2018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等,落实“三会一课”要求,支部书记定期向党员大会述职,组织开展政治轮训。认真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时期,院领导与干警谈心谈话30余次,确保改革期间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乱。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出党员9人,转入党员2人,录入预备党员1人。学习掌握智慧党建平台系统操作使用,做好信息上传工作,“三会一课”完成率100%。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江西干部网络学院、中检网、检答网等平台,进一步整合党建资源,拓展党建活动载体,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二)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实效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治建警、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贯穿于思想建设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带动党支部、全体党员加强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的方式,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每季度结合检察工作开展1次学习研讨,及时检验政治理论学习成效。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支部带头学、党小组组织学、党员干部自主学等方式,组织参加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等,检察长带头为全院干警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廉政教育等专题党课,实现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不定期开展党支部党建理论应知应会测试,利用“学习强国”、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学院、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实现自主学习、网上网下结合学、党员交流学等方式增强学习实效,保持检察人员思想理论上的坚定清醒。

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卢德铭烈士陵园、新泉乡党建服务中心、莲花县一支枪纪念馆、甘祖昌龚全珍史迹展览馆、中国雷锋文化博物馆、王麓水故居等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以“重走红军路、徒步红军洞”“牢记党的使命,传承红色基因”为主题的红色传统革命教育,开展“忆初心、话使命”主题党日为党员集体庆祝政治生日,观看党史教育片《我们走在大路上》、先进典型《时代楷模张富清》《榜样》系列等,举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演讲比赛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演讲比赛,不断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三)从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

推进廉洁萍乡建设。结合本院实际,制定落实《廉洁萍乡建设芦溪县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提出34项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贯彻落实项目化管理理念,立足检察职能,申报《检察人员执法办案廉政监督制度》和《普法宣传--芦溪检察在行动》项目,将内容细化、转化为具体项目,促进廉洁用权、规范司法。下大力气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大力整治机关效能作风和会风会纪,设立“信访举报意见箱”,推行检务公开和廉政公开。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责述廉、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监督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强化监督制约。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内设部门岗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防控清单,对各类别人员、各环节工作、各方面岗位进行全覆盖风险点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建立完善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案管部门对检察官“三方”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司法腐败和权力滥用。

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执行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制度、信访接待日制度以及挂点乡镇和联系企业制度,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乡镇、村、企业,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走访挂点民营企业,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企业内部行业风险控制为主题的法制讲座1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精准帮扶群众40余户,筹措扶贫资金50万余元。开展文明创建、爱心捐助、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200余次,检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有效推动党员干警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深

部分党员干部对基层党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深刻,理论学习的紧迫感、主动性还不够强,有时以工作忙、办案任务重为由,不参加集中学习尤其是政治理论学习,有时以谈工作代替谈学习。虽然能够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但多是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学习,集体学习多是念念文件、传达上级精神、提几点要求、抄抄会议记录说教式、灌输式的老套路,实地学习有时走马观花,深度的交流研讨较少,学习方式过于单一、生硬,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做的不够,学习成效不大。

(二)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不够

学用结合不紧密,理论指导实践不够,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效果不明显,没有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好转化提升,导致干警的履职能力跟不上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有的党员干部检察理念、检察理论、检察监督方式方法老化,不够与时俱进,依靠老经验老办法,难以胜任“履职专业化”要求、难以满足当前社会的司法需求。

(三)党内组织生活针对性不强

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风气不浓、辣味不足,往往是谈表象的多,查思想根源的少,没有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党支部对涉及党员思想、工作、生活的问题分析不多,对党员关注的热点和核心问题把握不准,释疑解惑的说服力不强,解决思想问题不够。有的党务干部对党建知识的学习掌握不深不透,业务素质不够。有些党员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党员活动参与度不高,缺乏全局观。

(四)对党员日常监督管理有所放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有差距,压力传导不够,对职责认识还不到位,有时还存在“廉政监督主要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只要自己秉公执法、案件不出差错就可以”的错误思想,导致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对于日常工作中存在的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玩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问题,没有及时指出、纠正,没有真正做到严管就是厚爱。

(五)党建工作创新不够

有的工作满足于现状,联系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够,形式不丰富,活力不足,特色亮点不突出,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延续老方法、老套路的问题,满足于固定动作,在找准载体、创新思路、提升实效上还存在一定差距。日常信息化工作侧重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和智慧党建平台,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较低,创新不足。

在今后的工作中,芦溪县检察院将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检,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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