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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3月1日在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始终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政治引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毫不动摇坚持和捍卫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凝心聚魂,在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抓住政治建设这一根本,把好检察机关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动态修订请示报告事项清单,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工作32次,自觉将党的领导贯彻始终。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院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4次,定期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全年未发生涉检负面舆情案事件。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以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为抓手,依托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载体,组织党组会学习27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党员大会4次、政治轮训1次,确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质量和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四大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实地走访乡镇、机关、企业等20余次,组织调研座谈9次、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有力推动检察工作向好发展。深刻检视问题,党支部查摆问题5个,提出整改措施7个,全部完成整改销号。深化为群众办实事,完成民生项目清单5个,推进落实解民忧、办实事40余件。

抓实党建工作引领。狠抓党员教育,组织干警前往卢德铭烈士陵园、秋收起义部队芦溪宿营地旧址等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6次,将红色文化融入检察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组建扫黑除恶、知识产权检察等专业化办案团队,党员业务骨干带头攻坚办理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凝心聚力提升办案质效。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落实挂点联系企业制度,精准对接企业,提供司法服务,落实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200余份,进一步织密党群关系。2023年度群众满意度为98.5534%,位列全市检察系统第一位,获评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单位。

二、服务中心大局,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在更优服务芦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用功发力。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35人、依法提起公诉221人。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和“盗抢骗”“黄赌毒”犯罪,起诉39件45人。积极参与反邪教斗争,起诉4件5人。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针对涉恶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职能部门监管不严、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份,有效发挥“堵漏建制”功能,切实加强源头治理。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深入乡镇摸排走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实地走访辖区重点行业及“九小场所”,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助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相关案件4件,促进企业守法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串通投标罪,县检察院依法全面审查,“量身定制”合规整改方案,向总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以点带面推动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萍检夜话”专场活动,收集、答复企业家意见建议10余条,密切检企联系。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13人,办理支持民事起诉1件,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其中,平某侵犯著作权案入选江西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获国家版权局表彰。

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推进轻罪治理,对涉醉驾等三类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不起诉25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207件33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9.04%,一审服判率93.5%。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回复整改率100%。落实“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系统治理模式,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呈送调研报告2份,获县领导充分肯定,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县平安建设考核,汇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三、践行司法为民,精准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运用“上门式”检察监督和服务群众工作法,全力办好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理念,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和首次申诉信访领导包案制度,29件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运用“办案+听证+普法”模式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组织检察听证73次,听证后原案矛盾化解率100%。联合县法院、县妇联等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重点关注因案返贫致贫的妇女儿童、贫困户、残疾人,开展司法救助28件。其中,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及的41名农民工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1.68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温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5人。对马某某性侵未成年人案提前介入,依法审查、从严惩处,准确提出有期徒刑五年量刑建议,获法院判决支持。依法稳妥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的,相对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对情节严重的,起诉1人。加强部门联动,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4件,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5件。督促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对26人开展家庭教育评估,制发11份督促监护令、2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加强检校协作,运用“法治副校长+心理咨询师”模式开展法治授课21次,组织模拟法庭2次,受教育人数达5400余人。“向阳花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获评“萍乡市巾帼文明岗”“萍乡市青年文明号”等称号。

倾力办好群众身边案。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方式,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案件2件,为农民工起诉维权提供检察支持。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101人,依法履职追赃挽损1500余万元,全力守护群众财产安全。紧盯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对食品药品安全、电梯安全、窨井盖破损等立案6件,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保护广大群众“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有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深耕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持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全面提升刑事检察质效。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抓前端治未病,将事后监督转变为同步监督、事前预防,提前介入案件51件,与侦查机关会商案件10次,自行补充侦查案件45件,通过查阅案卷材料、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发现监督线索25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1件。大力推进刑罚执行检察监督,提出书面监督意见48份。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依法履行惩治腐败犯罪职能,起诉朱白明、龙泉等职务犯罪5人,其中,对芦溪县财政局原局长彭洪涛涉嫌受贿罪一案已依法提起公诉。

做实做强民事行政检察。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3件。严惩打“假官司”行为,监督纠正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等领域虚假诉讼案件2件。加强民事和解工作,促成4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以“案结事了政和”为司法价值目标,办理行政检察案件7件。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依法不起诉案件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14件,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办理的黄某某行政复议案,灵活运用“释法说理+司法救助”模式,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

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2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提起诉讼1件。配合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开展“守护耕地红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20件,督促追缴非法占地罚款87.61万元,复耕闲置耕地817.08亩,清理回收农用薄膜近1.4吨,进一步保护耕地资源,夯实粮食生产安全。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制度作用,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巡河治理等专项行动,有效提升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采矿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五、加强队伍建设,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与时俱进提升符合新时代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履职本领,打造更加过硬的检察队伍。

一以贯之抓实作风建设。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接受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落实,干警“逢问必录”已成常态。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次,评查案件83件,及时发现、整改不规范、不严谨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开展警示教育6次,引导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保持检察队伍违纪违法“零记录”。

与时俱进提升队伍素能。加大对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推动干部交流2人,调整班子成4人,晋升职级3人,干警年龄和专业结构持续优化,队伍整体活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培训7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抽调办案、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为年轻干警快速成长搭台助力。14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先后涌现出“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和“省级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等先进典型。加强调研成果研究和办案经验总结,4篇论文在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获奖,多篇案件分析报告、法律文书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获评市级以上优秀。

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坚持“开门纳谏+上门问需”,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5次,邀请代表、委员等370余人参加检察听证、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检务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68件次。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发布程序性信息467份,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1次,正义网、江西政法网、新法治报等中央、省市级媒体采纳信息50余条,进一步提升检务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取得的成效和进步,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我们清醒认识到,芦溪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走实,检察理念还需持续更新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检察队伍年龄结构需要优化,干警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创新意识不足,特色亮点不够突出等。我们将紧盯不放、久久为功,持之以恒解难题、答新题。

2024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跟县委和市检察院工作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芦溪篇章。

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更有力的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好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要紧密围绕中心大局,以更精准的检察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围绕县委推进“三三”目标,加快城市转型,能动履职提供更优法治保障。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严格依法办理涉网络谣言及相关刑事案件,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深化用好检察建议,更深融入社会治理,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高质量司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要坚持践行人民至上,以更扎实的为民举措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好“上门式”工作法,主动聚焦养老就业、食药安全、环境治理、劳资纠纷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依法妥善办理民生案件。学好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做优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为民举措,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见实见效。

四要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更优质的监督水平维护司法公正。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做实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扎实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持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深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立足法定职能,创造性做好工作,追求更好履职效果,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聚焦维护公平正义,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五要持续强化管党治检,以更严格的自我要求锻造检察铁军。抓好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培训与岗位练兵,不断提升队伍素能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久久为功正风肃纪反腐,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坚决防治“灯下黑”,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芦溪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附 件: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及案事例介绍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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