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小专题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客户端二维码
客户端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媒体播报
【聚焦两会】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请您“检”阅!
时间:2024-03-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3月1日,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刚在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始终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政治引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工作32次。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定期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以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为抓手,依托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载体,组织政治理论学习43次。围绕“四大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实地走访乡镇、机关、企业等20余次,组织调研座谈9次、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深化为群众办实事,完成民生项目清单5个,推进落实解民忧、办实事40余件。

抓实党建工作引领。狠抓党员教育,组织干警开展革命传统教育6次,将红色文化融入检察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党员业务骨干带头攻坚办理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凝心聚力提升办案质效。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精准对接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进一步织密党群关系。2023年度群众满意度为98.5534%,位列全市检察系统第位,获评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


二、服务中心大局,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35人、依法提起公诉221人。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和“盗抢骗”“黄赌毒”犯罪,起诉3945人。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针对涉恶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份,切实加强源头治理。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实地走访辖区重点行业及“九小场所”,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助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相关案件4件,促进企业守法持续健康发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萍检夜话”专场活动,收集、答复企业家意见建议10余条,密切检企联系。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13人,办理支持民事起诉1件,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平某侵犯著作权案入选江西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获国家版权局表彰。

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推进轻罪治理,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不起诉25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20733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9.04%,一审服判率93.5%。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回复整改率100%。落实“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系统治理模式,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呈送调研报告2份,获县领导充分肯定。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县平安建设考核,汇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三、践行司法为民,精准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和首次申诉信访领导包案制度,29件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运用“办案+听证+普法”模式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组织检察听证73次,听证后原案矛盾化解率100%。建立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重点关注因案返贫致贫的妇女儿童、贫困户、残疾人等群体,开展司法救助28件。

温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5人。加强部门联动,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4件,开展综合履职5件。督促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对26人开展家庭教育评估,制发11份督促监护令、2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加强检校协作,运用“法治副校长+心里咨询师“模式开展法治授课21次,组织模拟法庭2次,受教育人数达5400余人。“向阳花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获评“萍乡市巾帼文明岗”“萍乡市青年文明号”等称号。

倾力办好群众身边案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方式,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案件2件。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101人,依法履职追赃挽损1500余万元。紧盯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对食品药品安全、电梯安全、窨井盖破损等立案6件,保护广大群众“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


四、深耕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全面提升刑事检察质效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案件51件,与侦查机关会商案件10次,自行补充侦查案件45件,通过查阅案卷材料、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发现监督线索25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1件。大力推进刑罚执行检察监督,提出书面监督意见48份。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依法履行惩治腐败犯罪职能,起诉职务犯罪5人。

做实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3件。严惩打“假官司”行为,监督纠正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等领域虚假诉讼案件2件。促成4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以“案结事了政和”为司法价值目标,办理行政检察案件7件。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依法不起诉案件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14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灵活运用“释法说理+司法救助”模式,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

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立案公益诉讼52件。开展“守护耕地红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20件,督促追缴非法占地罚款87.61万元,复耕闲置耕地817.08亩,清理回收农用薄膜近1.4吨。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制度作用,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巡河治理等专项行动,有效提升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采矿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五、加强队伍建设,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一以贯之抓实作风建设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落实,干警“逢问必录”已成常态。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件83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开展警示教育6次,引导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保持检察队伍违纪违法“零记录”。

与时俱进提升队伍素能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培训7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抽调办案、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为年轻干警快速成长搭台助力。14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先后涌现出“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和“省级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等先进典型

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坚持“开门纳谏+上门问需”,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5次,邀请代表、委员等370余人参加检察听证、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检务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68件次。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发布程序性信息467份,正义网、江西政法网、新法治报等中央、省市级媒体采纳信息50余条。


2024年工作安排

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更有力的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

二要紧密围绕中心大局,以更精准的检察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

三要坚持践行人民至上,以更扎实的为民举措增进民生福祉。

四要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更优质的监督水平维护司法公正。

五要持续强化管党治检,以更严格的自我要求锻造检察铁军。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人民西路141号   邮编:33700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