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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一人三姓名,检察官抽丝剥茧核身份
时间:2018-1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女儿能如期入学,女子欲缴纳社保,却被告知自己‘被服刑’无权缴纳。面对女儿即将失学的境况,她将申诉书寄到了瑞安市检察院,希望能借正义之手还自己清白之名。

  检察官步步深入查证,却发现案情越发扑朔迷离。冒用者一人三姓名,真真假假难分辨,且看检察官如何抽丝剥茧核身份,千里奔波助学子入学。

    01 

    一份申诉书, 

    牵出一起冒名顶替被判刑案 

  2017年7月17日

  瑞安市检察院收到一份申诉书。申诉人自称罗秀琴,祖籍贵州,来绍兴新昌县务工已十多年,现在是一家机械公司的数控车工。

  申诉书上称,新昌县2017年出台新政策,要求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如果上小学,其法定代理人需要缴纳三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罗秀琴的女儿正值适学年龄,然而公司在替她缴纳社会保险时却发现无法缴纳。社保工作人员告诉他们,罗秀琴因涉嫌盗窃罪被判刑,现正在服刑,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罗秀琴惶惑不已,多番求证下才得知,原来是有人冒用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在瑞安犯盗窃罪被判了刑,才导致自己无法缴纳社保。

    

  不缴社保,自己的女儿就无法上学,怎么办? 

  最后,无助的罗秀琴向瑞安市检察院寄去了申诉书,希望能借正义之手还自己清白。

  收到申诉书的次日,瑞安市检察院决定立案复查。

    02 

    特事特办,成功让孩子入学  

  2017年8月1日 

  瑞安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曾建忠一行来到了绍兴市新昌县检察院传唤了申诉人罗秀琴。

  “我自从2002年搬来绍兴新昌县后,从来没去过温州,又怎么会在那里犯下盗窃罪被判刑!”坐在谈话室内的罗秀琴急急为自己辩解。

  据了解,在2016年10月17日至11月6日期间,被告人“罗秀琴”伙同罗芬等人,在温州市一家商场以及瑞安云周街道一菜市场内,先后犯下三起盗窃案,数额较大,于2017年4月19日被瑞安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刑事判决书上被告人“罗秀琴”的身份信息与申诉人罗秀琴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一致。而罗秀琴称自己在2016年10月至11月期间一直在新昌县一家快餐店工作不曾离开。

  为证实罗秀琴所述是否属实,在提取了罗秀琴的指纹后,曾建忠紧接着又赶到了这家快餐店。快餐店工作人员证实,大约从2016年2、3月份至2017年1月,罗秀琴一直是快餐店的服务员,“我们餐馆基本全年无休,罗秀琴从来没有请过假的。”这也直接证明了申诉人罗秀琴的确没有作案时间。

  在基本确定申诉人罗秀琴有极大的被人冒用身份信息的可能性后,考虑到纠正原判决还需要较长时间,而孩子上学等不得,曾建忠秉着“特事特办”的原则,专程赶往新昌县检察院、新昌县人社局,详细说明申诉人罗秀琴的具体情况,建议新昌县人社局先允许罗秀琴补缴社保。

  新昌县人社局商议后,同意了这个建议。8月25日,罗秀琴如愿缴上了社保,让女儿顺利入了学。

   

  03 

    一人三身份,案情扑朔迷离  

  孩子入学一事,虽然已告一段落,但还有更多的谜团急待检察官们去拆解——

  被告人“罗秀琴”究竟是谁? 

  她是不是真的冒用了他人的身份信息? 

  是有意还是无意?又是如何冒用的? 

  带着疑问,曾建忠在瑞安市看守所内提审了“罗秀琴”,但这位“罗秀琴”却有些“糊涂”。

   

  “我叫罗秀琴,农历5月29日出生的,具体年份不记得了。我从来没领过身份证,不知道身份证号码,不清楚判决书上的身份信息为什么是别人的。”

  “罗秀琴”一问三不知的状况让检察官们集体犯了难,一时间只能先将焦点集中到她的同案犯身上,希望能从对方身上获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2017年9月5日,曾建忠一行来到了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这里是“罗秀琴”的同案犯罗芬的关押地。罗芬还有另一重身份,那就是“罗秀琴”的亲姐姐,同时她还有另一个名字叫罗碧花。

  检察官拿着人口登记表让罗芬辨认时,罗芬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父母,与被告人“罗秀琴”所述一致。这让检察官顿时心宽不少,同父同母,表示此“罗秀琴”非彼“罗秀琴”的证据砝码又加重了一层。

  然而当检察官将被告人“罗秀琴”入看守所时的照片拿给罗芬辨认时,却又出了问题。罗芬说,这确实是自己的妹妹不假,也是与自己一同犯下盗窃案的人,但她叫罗秀乾,不叫罗秀琴。

  罗秀乾,罗秀琴,发音如此相似,究竟是口误,还是真的就是不同的两个人?

  2017年11月6日,检察官在控告申诉部谈话室内传唤了已然刑满释放的被告人“罗秀琴”。彼时“罗秀琴”已经办理了新的身份证,当她拿出身份证登记时,检察官赫然发现上面的名字竟是罗旭,不是罗秀琴,更不是罗秀乾。

  一个罗秀乾,一个罗秀琴,一个罗旭,究竟哪个才是真的她? 

   04 

    抽丝剥茧核身份,真相终水落石出  

  正在检察官一筹莫展之际,来自贵州省德江县泉口乡派出所的回函让案情重新有了突破口。

  早在做出立案复查决定时,瑞安市检察院就向“罗秀琴”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寄去了协查函,希望能核实“罗秀琴”的户籍信息。

  回函中附上了厚厚一沓复印件,正是“罗秀琴”一家人的家庭信息。此时此刻,所有让检察官头疼的人员信息终于都对上了号。“罗秀琴”就是罗秀乾,是罗芬的亲妹妹,出生于1991年5月,贵州省德江县泉口乡人,与1989年10月出生的申诉人罗秀琴实为老乡。

  那这个“罗旭”又是怎么回事呢? 

  据“罗秀琴”交代,她小学时曾用过罗旭这个名字,并不清楚家人有没有给她用这个名字上过户,但身边还是管她叫罗秀乾的人居多。在刑满释放后办理身份证时,她报上了自己父亲的名字,工作人员查了之后,就说她叫罗旭,于是顺理成章给办了罗旭的身份证。

  而在检方查证之下得知,被告人“罗秀琴”竟还曾以罗旭的身份,在2014年5月也因盗窃罪被兰溪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15年1月刑满释放。如果情况属实,那被告人“罗秀琴”就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同时也预示着瑞安市人民法院此前对她的量刑存在不当,得纠正。

  为核实这一情况,检方决定三审被告人“罗秀琴”。

  彼时“罗秀琴”人已离开去了江西上饶,她的丈夫被关在景德镇监狱,即将刑满释放,她是特意从老家赶来接他出狱的。

  当检方赶到江西上尧,问她是否有前科时,她坦然承认了。

  “当时我向兰溪市民警说了我的家庭情况,他们查证了后就说我叫罗旭,所以我是以罗旭的身份被判的,但我更习惯叫自己罗秀琴。你们之前找我谈话的时候,我以为已经刑满释放了没关系,于是就没提。”

   

  至此,被告人“罗秀琴”的真实身份终于水落石出。“罗秀琴”就是罗秀乾,同时也是罗旭,阴差阳错之下“被冒用”了同名同姓更是老乡的申诉人罗秀琴的身份信息,至此引发了后续的一系列“故事”。

  “这次刑满释放之后才发现我儿子有残疾,已经办了残疾证,以后我想好好照顾他。”罗旭道。

   05 

    检察官“拨乱反正” 提请抗诉获圆满  

  有关身份的问题已核实清楚,但罗旭作为累犯的事实却也不容置疑。 

  2014年罗旭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5年1月刑满释放,2017年4月又再次涉嫌盗窃罪被判处刑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瑞安市人民法院的判决未认定罗旭系“累犯”,却错误认定其“如实供述”,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对其量刑明显不当,因依法予以纠正。

  2018年3月14日,瑞安市检察院就该申诉案向温州市检察院提请抗诉。温州市检察院认真审查,并远赴贵州调查取证后,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存在错误,于是在2018年6月19日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法院经审查后,于2018年7月12日指令瑞安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瑞安市检察院于2018年9月21日指派曾建忠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在该申诉案开庭再审时,被告人罗旭面对检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数次泪如雨下,请求对其从轻处罚。2018年9月27日,瑞安市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加重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刑罚,该判决现已生效。

   

  至此,这件波折重重的刑事申诉案终于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科技的飞速发展,让我们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地追求方便快捷的生活方式,但在方便快捷的背后却存在着不小的隐患,一张小小的快递单、难注销的APP、朋友圈里晒出的照片……都让我们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的危险。

  检察官再次提醒大家,个人信息安全决不能忽视,我们可以通过选择可靠的平台、定期修改密码、不主动透露个人信息、使用安全正规的软件、小心使用访问联系人的软件等方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否则你就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罗秀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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