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芦溪县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院内设各科(局)室:
经研究,决定对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调整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长
颜建良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二、领导小组副组长
宋志清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新明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周 永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肖存飞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张雪梅 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罗新萍 院党组成员、案管办主任
三、领导小组成员
邓文韬 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戚雪琴 政工科副科长
梁春根 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易玲娜 侦查监督科、民行科科长
汪丽红 公诉科科长
胡 婧 监所检察科科长
杨日新 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肖 锋 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
张芝萍 法警队队长
张艳萍 监察室主任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
主 任:罗新萍
副主任:张艳萍
成 员:戚雪琴、李 蕾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人民西路141号 邮编:33700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