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细。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芦溪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全院干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4件次。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常态长效筑牢廉洁从检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