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司法途径,深入推进阳光检务,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职责义务。近日,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某行政单位召开巡回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部分乡镇人大代表参与旁听。
会前,检察干警和人民监督员一同走访该单位便民服务中心,查看现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经查,发现该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存在未建设无障碍通道,未配置助听器、盲杖、眼镜等相应的无障碍设备,未设置显著指示标志等问题,为之后召开听证会奠定了基础。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本案案件的基本情况及需要听证的问题。人民监督员结合现场实地查看情况及本案案情对该单位是否存在无障碍建设不全面的现象以及检察机关是否需要针对本案制发检察建议书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针对本案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行政机关表示,将按照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和完善好相关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好残疾人、老年人及行动不便者等特殊群体安全出行。
创建无障碍环境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及行动不便者等特殊群体安全出行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也事关每个公民有特殊需求时的应急保障,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无障碍环境的建设更是“为人民服务”基本精神的体现。通过召开巡回公开听证会,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加强了释法说理。
下一步,芦溪县检察院将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保障好特殊群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