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小专题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友情链接
友情链接
foot
foot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以案释法】婚恋介绍暗藏陷阱,你避雷了吗?
时间:2026-04-02  作者:  新闻来源:芦溪检察微信公众号  【字号: | |

五旬阿姨变身妙龄少女

婚恋介绍 or 诈骗套路

你识破了吗

2021年至2024年间

五旬阿姨梅梅(化名)

通过向未婚男青年介绍对象

活跃于相亲市场

在介绍相亲期间

以初相识不便单独见面为由

提议去现场认人

通过在街边

服装店、家纺店

食品零售店、超市等地

现场随机指定年轻女性的方式

向相亲男性谎称

工作人员为介绍对象

梅梅再伪造妙龄少女身份

冒充相亲对象

与多名相亲男性

保持电话联系

多次编造给见面礼

介绍工作、疏通关系

办理社保、看病就医等

虚假事实

骗取人民币120余万元

用于个人消费、赌博等

锒铛入狱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黎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检察官说法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抓住适龄青年急于结婚的心理,设计婚骗陷阱,以做介绍、谈恋爱为掩饰和诱饵,基于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信息,打造人设,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编造生病就医、创业投资、红包彩礼等理由,骗取大额钱财。检察官提醒大家“相亲需谨慎,谈钱要清醒”,在建立恋爱关系前,需保持理性、核实身份,切记被花言巧语所蒙骗,杜绝“紧急求助”的大额转账,一旦发现遭遇诈骗,务必及时报警。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