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沿街拉车门 “碰运气”?
别心存侥幸 ———这不是运气,是犯罪!

△以上图片由AI生成
【案情简介】 2025年8月,张某趁深夜无人,在小区路边沿街商铺门口,以逐一拉拽车门把手的方式寻找未锁车辆,先后从一辆丰田车内盗取现金2540元、一辆本田车内盗取一只金手镯(价值20117元)。准备离开时,张某发现车主正在报案,遂将金手镯归还车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车内价值共计人民币22657元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前科劣迹等因素,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广大车主:
1.离车必锁门,锁后拉一下:养成离车即落锁、锁车后复检的习惯,切勿因 “离开几分钟” 嫌麻烦;
2.车内不放财:现金、首饰、背包等贵重物品务必随身携带,别把车厢当 “保险柜”;
3.停车选区域: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监控覆盖的正规车位,避免偏僻死角。 一旦发现车内财物被盗,请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正告不法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拉车门 “碰运气”,等来的只会是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