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厉打击破坏武功山风景区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加强对水源、空气、土地、林木、矿产等资源及珍稀动植物资源的司法保护。
2、积极开展武功山风景区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全面掌握武功山风景区生态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诉讼监督,及时介入指导查办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立案监督和监督移送。
4、通过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方式加强对生态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支持相关组织、个人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人提起公益诉讼。